法制手抄报一等奖-法制手抄报一等奖
法治餐桌与街头巷尾的烟火气 最近家里常有两种怪事:一是母亲在饭桌上非要我选个菜,说我吃不下ил,务必得吃那个带得动的;二是街上看到个骑单车的,全神贯注地看手机屏幕,连路边的卖花大爷喊“小姑娘买花哟”都没听到,心里还嘀咕着这人白天没活干,目前连个饭都吃不饱。
看着这两件事,我总认定人间少点味儿,法治这事儿,往往就藏在这些看似琐碎、实则至关关键的角落,就连就是在我们进食的时候。 法治这事儿,真没想到它如此讲究“仪式感”。我记得自己第一次进法院,不是听法官讲大道理,而是被那个叫“庭审”的词儿给整懵了。
那会儿总认定那是严肃的、对抗的,像打仗一样,可目前想想,仿佛也不是那么回事。法官坐在那儿,面前摆着证据,手里拿着笔,记录员在旁边指指点点,当事人一个个坐在那儿,有的就连被请得七荤八素,只能用手比划着说“就是”、“不是”。
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法律不是为了把人逼到墙角,而是给那些日子定个规。它就像一道菜,火候不对,要么焦了,要么生了,还得去法院里再“炒”两下,再煮五分钟,直到入味透心,这才是规矩。 说到进食,实际上最让人头疼的就是“吃相”。
那会儿总想着只要吃饱就行,到了饭桌上,各种各样的规矩便如砂砾般滚出来:“这个菜不能动,等会儿再吃”、“这碗汤先喝一口,别把汤喝了”、“菜不对胃口,换个别的”。
那时候总认定这些废话在浪费粮食,可今天看着那些在饭桌上被推来推去、被客气得说不清道不明的场面,心里挺不是滋味。法治精神里不仅要有法律的威严,更要有餐桌上的“礼”。菜对不对胃口,那是厨师的事;吃还是不吃,那是主人的事儿。可如何一个个把自己摆烂在那儿,等着别人来提醒,这心里得有个数啊。
不然,这饭吃得再多,也嚼不烂,咽不下了,最终只剩下满嘴的油腻和尴尬。 法治这东西,最忌讳的就是“变”和“乱”。
那会儿家里有个老同志,说这个说那个,大冬天的,热锅上的蚂蚁,恨不得把新装修的大厅拆了重建。结局呢,隔壁邻居的新居刚装好,看着挺气派,可老头子天天念叨那旧政策,非要按那老规矩办。我这邻居,一听动静就急了,非要拉着老头子去法院“评理”。结局老头子半道上就晕了,准能去法院的法官一眼就看出这是个玩笑。连个“老驴”都不中,如何还能到那个地方去呢?这哪是评理,分明是把自己往火上浇油。 目前的年轻人,讲究的是“快”和“真”,可有时候,真事儿办起来,比啥“快”都慢。
我想啊,要是法治能像“快手”里拍视频那么快,那大家进食时总得先过完一遍“法检”笔录,再吃,再喝,再聊。
那样,多繁华啊。
可惜现实里,这事儿还得按部就班,还得慢慢走。可慢慢地走,也就变成了“慢”法,变成了那该死的“法检”流程,成了大家进食时不得不排队的“法检”现场。 咱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法院里排队吧?那得回来进食了,还得被人排到肚子疼。
故此,法治这事儿,得有个平衡。既要让那些“快点”、“快点”、“快点”的声音在饭桌上宁静下来,又要让那些“慢点”、“慢点”、“慢点”的荒唐事儿被法律挡在门外。就像那“快手”一样,速度得合适,节奏得对,别忒急躁,也别忒拖沓。 你看街上那个骑单车的,他看手机看得那么入迷,或许手机里装的不是短视频,而是某个法律条文,要么是某个法官的判例。
或许他认定,只要按那个“规定”办,就能少跑几步路,少交点钱,要么少跟那个卖花大爷吵两句。可他自己未必认定,实际上这“规定”里藏着忒多人情世故,忒多无奈和妥协。他不知道,要是按那个手机里的“规定”去办,赶明儿可能连个饭都吃不饱,最终还得去法院里求那个“先进食”的“特权”。 这事儿,真让人感慨。法治不是为了让人饿肚子,也不是为了让大家都去法院里“评理”。它应当是让每个人都能在一个合理的框架里,安心地进食,安心地步行,安心地生活。就像那“快手”里的快手一样,速度、节奏、尺度,都得刚刚好。
不然,反过头来,哪位也别想吃顿饭,哪位也别想安宁静静地过日子。 最终,我想说,法治这事儿,实际上就在我们的一言一行里。它不藏在高深的法理条文里,它就藏在我们每一次对“礼”的坚守,藏在我们每一次对“规矩”的敬畏,藏在我们每一次对“公平”的渴望里。别总想着去法院里折腾,也别总想着去“评”别人的事儿。
要是能把“进食”这事儿弄得顺理成章,那才是真正有了法治的味道。
毕竟,吃饱了才有力气去管法律,而法律的最终目标,也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吃饱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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